该不该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

该不该取消罪犯子女的政审限制?

每年两会,这个话题必然就会谈到。在政审方面,经常有“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说法。父母犯罪,子女无法考公,这本质上来说算是“连坐”的处罚。子女没有犯罪,也没有什么过错,却因为父母的犯罪行为连带受到惩处。从法律层面来说,这种做法确实跟我们的法治精神相违背,是不合理的,直接导致社会不公平。

应该说,就罪犯子女来说,他们本身算是父母犯罪的受害者。因为父母犯罪,他们有可能因此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在求职就业考公等等方面都受到限制。而我们对于罪犯子女这种各方面的限制,其实就是对于被害人的一种惩处。

但目前来说,想要取消限制估计不太可能。毕竟我们目前人口众多,最不缺的便是人才,更不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从每年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及录取比例来看,就知道这个是异常激烈的竞争。

如果我们没有取消限制,但在政审方面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像警察,公安部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明确了近亲属范围,确定家庭成员哪些犯罪会给子女政治考察造成影响,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还是希望,对于公务员报考政审方面,我们能够统一的标准,且在这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切实充分保障所有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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