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游旺季来临,实施已十余年的《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近日首次进行修订。新标准增加了传播“北京文化”的内容,要求导游做好“北京文化”宣传,介绍有关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科普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同时增加了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的要求,并首次提出节约粮食、光盘行动等要求。
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自2010发布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余年,北京市一日游业务的市场形势、行业形态、经营模式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一日游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提升一日游的服务质量,促进北京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首次进行修订。近日,修订后的新标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首次将网络形式营销的旅行社纳入适用范围中。这也就意味着,在北京市接待一日游游客的所有旅行社,包括以网络形式营销的旅行社也要执行此标准。
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对一日游导游提出了传播“北京文化”的新要求。导游应做好北京文化宣传,介绍北京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科普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
而在旅游分餐和节约粮食方面,新版标准提出,一日游就餐时宜让餐厅提供公勺、公筷等公用餐具,实行分餐制。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和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倡导节约。
近年来,旅游购物纠纷频发。对此,新版标准明确,旅行社应为有购物需求的游客安排环境良好、有特色的购物商圈;并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选择主体合法、购物环境良好、具备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条件、信誉好、有特色、价格公平的购物店。导游应根据约定的时间、地点、次数,有序安排和疏导游客购物,不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不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抵达购物店前,导游应告知游客购物停留时间和有关购物的注意事项,提醒游客索要和保存购物票据。若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办理退换事宜。
一旦遇到举报投诉,旅行社应限时处理。其中,对于现场投诉,应及时受理,迅速调查核实情况,能够现场解决的应及时解决;若受理者不能解决的,应上报旅行社负责人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者。对于行程结束后接到的投诉材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查清投诉的基本事实、证据和相关责任人有无过失等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者。
来源:北京日报
标题:10月1日起 北京实施“一日游”新标准!对导游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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