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达1300余家

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10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知识产权这十年”专题新闻发布会,该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指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逐年提升,去年达80.61分,整体步入良好状态。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张志成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全方位进展和突出成效。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全方位加强。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定了任务书、绘制了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全国31个省区市均制定印发相应配套政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整体形成央地联动、部门协力、全国协同工作格局。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民法典》颁布,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保障。新修改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扩大了保护范围,提高了保护水平,加大了保护力度,对快速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作出有效回应。落实新增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制定实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等地大胆创新,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

三是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实现新突破。印发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侵权多发区域部署行政保护工作。多部门共同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到位。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指南,持续加强执法指导,提升办案质量水平。聚焦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管理秩序。知识产权局、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版权局等联合制定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多个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司法、刑事、行政衔接保护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四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在27个省区市布局建设96家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持续完善,维权援助机构总数达1300余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超过1000家。推动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为司法和行政保护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建设7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2020年和2021年分别突破6000亿元和7000亿元。

五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得到新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亚太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生效,244个中欧地理标志实现互认互保。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引进其仲裁与调解服务。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伙伴达30个,便利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初步建成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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