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站近日在“交流互动”栏目中发布一批对网友建议留言的答复,其中针对网民提出的鼓励殡葬改革、减免火化费等建议,民政部在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各地正逐步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其中部分地区已覆盖到全体居民。
在留言中有网民提到,现在人们感叹死不起,其原因就是殡葬费用的居高不下,在农村再简单都得花三五万,而在城市,加上购买墓地就更贵了。为此他建议,应该鼓励殡葬改革,在农村减少或免除灵柩的运送费、火化费。殡葬的费用要亲民,价格要监管。
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答复中表示,殡葬改革是指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012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城乡低收入群众乃至全体社会成员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是一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
《意见》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惠民殡葬政策,其中,北京、天津等部分省份的惠民殡葬政策已经覆盖全体居民。
2016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行节地生态,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民政部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意见,对选择树葬、花葬、骨灰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明确奖补办法。同时,民政部门还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准收费、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针对网民提出的丧葬方式不应该强制的建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在答复中表示,《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刘军
标题:网友建议:鼓励殡葬改革,减免灵柩运送费、火化费,民政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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