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资料显示,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本品为吗啡类左吗喃甲基醚的右旋异构体,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转换为处方药。
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右美沙芬从此被网络禁售。
在国家药监局2023年公布的两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中,有部分商家通过网络销售右美沙芬被处罚。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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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镇咳药右美沙芬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被网络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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