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韩国高等法院上月二审判决日本政府应对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进行赔偿,12月9日0时是日本政府就该案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据日本广播协会(NHK)12月8日报道,日本外务大臣上川阳子对此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不会上诉。
日本外务大臣上川阳子在内阁会议结束后的记者会上称:“从国际法上的主权豁免原则来看,我国不接受韩国的裁判权,因此没有上诉的想法。”
上川阳子还声称:“(韩方)判决明显违反国际法和日韩协议,我们已经向韩国提出了‘非常遗憾、绝对不能接受’的意见,希望韩国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
韩国官方数据显示,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有8万至16万名朝鲜半岛女性沦为日军“慰安妇”。
据韩联社报道,2016年12月,李容洙等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的家属共21人针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日方向每位受害者赔偿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0万元)。
2021年4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享有不受韩国法院管辖的国家主权豁免权为由驳回该诉讼请求。
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同年1月就已故受害者裴春喜(音)等12人方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判处原告胜诉,与上述索赔案判决结果形成反差,引发争议。之后,第二起索赔案原告中15人不服判决,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民事33庭于2023年11月23日撤销第二起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索赔案的一审判决,认定原告提出的所有索赔金额。
法院表示,根据习惯国际法,应认定韩国法院对被告日本政府的管辖权。法院认定被告在动员“慰安妇”过程中的非法行为,认为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合理的抚慰金。
判决公布之后,日本政府召见韩驻日大使尹德敏、以外务大臣的名义发表谈话提出抗议,并要求韩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整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11月26日,日本外相上川阳子在韩国南部釜山与韩国外长朴振举行会谈。会谈时,关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索赔案的首尔高等法院判决,上川表示“感到极为遗憾”,要求韩方采取妥善措施。
韩国外交部官员透露,朴振传达了“韩国政府尊重作为两国间正式协议的2015年慰安妇问题共识”的立场。
朴振强调,韩日应根据协议共同致力于恢复受害者名誉和尊严,同时努力寻求建立具有建设性且面向未来的双边关系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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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韩法院判定“慰安妇”受害者索赔胜诉,日外相:不接受韩方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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