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截至去年底,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76万户

1月31日,国新办就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

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大力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助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规定,对经营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蒲淳介绍,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96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76万户。依法解除这些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蒲淳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地方建设完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实现全国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同时,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积极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推进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同步,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修复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蒲淳介绍,山东、江西、云南、西藏建立了“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安徽探索实施“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种信用修复模式,以承诺助力信用修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供“注册登记”“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积极指导地方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修复效率。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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