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到2025年,北京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

《行动计划》提出了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显示,2022年,北京市大气环境中PM2.5为30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0月,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今年1至10月,北京PM2.5累计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下降22%。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

《行动计划》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

在优化交通结构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

“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也被写入《行动计划》。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这些目标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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