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印发,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天,南京市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并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其中重点对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的功能做了说明,平台将具备飞行计划管理、运行动态监视、航行情报发布、数据管理和气象服务等功能,后续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将发布平台服务指南,为在我市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飞行活动计划申请、飞行活动报告、识别服务、飞行中监视和告警提示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我市也鼓励第三方社会机构依法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认证技术服务、运行风险评估、适飞试验、任务载荷验证、数据链测试、操控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南京发布)

来源:澎湃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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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印发,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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