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可持续追溯指导通则》团标发布,将分级管理追溯信息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11月15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2024中国水产品大会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联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16家单位发布《水产品可持续追溯指导通则》团体标准。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王悦指出,可持续水产养殖发展和有效渔业管理,对保障国际市场水产品持续稳定供给和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产品可追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品牌价值。为推动水产品供应链的各定义相关方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协会从产业链应用实操性、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持续性等角度出发,联合其他15家产学研单位制定了《水产品可持续追溯指导通则》团体标准。

《水产品可持续追溯指导通则》团体标准2023年9月正式立项,2024年11月完成报批及发布,规定了水产品可持续追溯的总则、信息采集、信息分级、信息记录、产业链各环节信息记录的要求,内容涵盖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各环节,对规范和指导水产品全产品鉴定和实施追溯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其中,根据生产单位的需求,标准对追溯信息进行了分级管理规定。1级为基本追溯信息,即为达到追溯目的,能够实现组织间和组织内各环节间有效链接的最少信息。2级至4级为扩展追溯信息,其中,2级为质量安全信息,即与产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3级为附件信息,即与产品可持续性或追溯性有一定关联或与生产过程环境管理、社会责任等相关的信息;4级为其他信息,即其他与产品质量安全和追溯不直接相关的信息,如人员信息、财务信息等。

标准规定,生产单位应记录基本追溯信息(1级)。当追溯目标包括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时,应记录扩展追溯信息中质量安全信息(2级),可记录扩展追溯信息中的附加信息(3级),以提高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信誉水平。当追溯范围包括生产单位内部追溯时,应记录内部追溯信息中的基本追溯信息(1级),并根据需要确定扩展追溯信息的内容要求。此外,生产单位还可记录其他与产品追溯有关的信息(4级)。

编辑 李严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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